第A4版:评论

“执纪者”何以沦为“违纪者”?

陈文杰

本文字数:980

  据广东省纪委监委消息,广东惠州市委原常委、市纪委原书记李松,广东省委第八巡视组原副组长陈少菲,广东省委第十三巡视组原组长闫宝璋被开除党籍。

  点灯是人,吹灯是鬼。上面这“三鬼”,正是典型的“灯下黑”。所谓“灯下黑”,是指灯具本身的遮盖和遮蔽所造成的光线盲区,由此引申出权力的“灯下黑”,即监管盲区。这常见于权力自身及其“身边人”难以监督,导致出现“权力异化”的现象,如执法者违法、执纪者违纪,“内鬼”也就此产生。

  作为党的“纪律部队”,掌握监督、问责、执纪职能的纪检监察机关,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力量,却也是较容易产生“灯下黑”的地方之一。近期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了去年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调查情况,其中立案纪检监察干部达8977人。大量案例表明,纪检监察机关从不是“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不具有天生的“免疫力”,必须给权力戴上“金箍”,关权入笼,严防“灯下黑”。此次省纪检监察机关适时进行“回头看”、对“内鬼”退休后仍要查,更表明了其刀刃向内、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彰显了从严整肃队伍、绝不放过任何一个害群之马的坚定决心。

  “执纪者”沦为“违纪者”,一个重要原因是权力缺少必要的约束。比权力更大的,往往是能监督权力的人。若对监督者没有相应的监管手段,则很容易让其在“监督者无需监管”中迷失自我,成为腐败分子的围猎对象,渐渐失守清廉底线、纪法底线,从而陷入腐败泥潭、滑向违纪违法深渊。而执纪者违纪,危害更大、影响更劣。一个普通干部腐败,可能只是个人腐败。而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腐败,则容易引发“塌方”式腐败,产生“一窝黑、一班蛀”的连锁反应。正如此次通报,在惠州市纪委书记这个职位上,闫某还是李某的继任者。在同一个位置跌倒两人,若不是一个地方的政治生态遭到长期破坏,何必如此?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严管才是厚爱。“执纪者”成“违纪者”,“谁来监督监督者”仍是核心问题。一方面,自律是根本。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在思想上,必须严于律己、勇于刀刃向内,把严的要求贯穿自身建设始终,不断锤炼“政治三力”。在方法上,要健全完善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体系,设置“高压线”、筑牢“防火墙”,一体推进“三不腐”建设。另一方面,他律是手段。当局者迷,旁观者清。要主动接受党内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完善各级监督制度、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加大主动公开的力度与深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陈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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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评论 A4“执纪者”何以沦为“违纪者”? 陈文杰2024-03-01 2 2024年03月01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