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 林晓丽 赵冬芹 王楚涵)“跨境理财通”迎来升级。根据广东、深圳两地监管机构修订后的《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跨境理财通’2.0版本”)规定,“跨境理财通”2.0版本将于2月26日落地。其中最受关注的是,单个投资者额度从100万元提升至300万元,同时新增券商参与,扩大了可投资产品的范围。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获悉,目前多家试点银行对本次“跨境理财通”2.0版本升级优化已准备就绪。不过截至记者发稿,参与试点的券商名单暂未公布。
“跨境理财通”2.0版本从参与机构、投资者准入、单个投资者额度、投资产品范围、跨境宣传销售安排等五个方面对原有机制进行优化。降门槛方面,“南向通”业务的内地投资者参与门槛从连续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5年”降低为“满2年”。另外,在满足近3个月家庭金融资产200万元,或净资产100万元的最低门槛要求之外,增加“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作为家庭金融资产准入备选条件之一,支持更多大湾区居民参与试点。同时提额度,将单个投资者投资额度从100万元人民币提高到300万元人民币。参与机构及产品范围均扩容。增加证券公司参与试点,同时将内地销售银行的人民币存款产品纳入“北向通”合资格产品范围,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由“R1至R3”扩大为“R1至R4”风险等级(不含商品期货基金),更好满足大湾区居民多样化投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