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蒋幸端)对标先进、深化改革,加快打造与广深一体化的营商环境,全力打造湾区一流营商环境,《东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于3月1日起施行。
近日,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东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发布会透露,《条例》坚持问题导向,吸纳先进经验,突出东莞特色,着力回应市场主体关切,增强地方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坚持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在法治框架下创新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制度。
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底,东莞各类市场主体突破172.92万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超过1.38万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超过1.01万家,数量均居全省地级市第1。在全国工商联2023年度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调查中跻身最佳口碑地级市十强。打造湾区一流营商环境,对于东莞吸引投资,推动东莞经济高质量发展,十分重要。
发布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赵文群介绍,近年来,国家和省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东莞也在不断深化改革,推动营商环境明显改善,迫切需要通过立法,将有效的政策措施用法规制度固化下来,发挥立法的规范和保障作用。
接下来,东莞市发展改革局将会同其他部门全力做好推行《条例》的各项配套工作。包括深入推进营商环境改革提升,以市场主体获得感为中心,对标先进、深化改革,加快打造与广深一体化的营商环境,全力打造湾区一流营商环境;组织清理不符合上位法、上级文件精神、不利于实体经济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等涉企规范性文件,全面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持续完善“企业直通车+企莞家+12345热线”的多层级服务体系,提供贯穿企业发展全生命周期的“一站式”服务;为政府与企业之间搭建良好的沟通与互动平台,促进全社会对企业家群体的关注和支持,推动东莞市企业健康发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