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曹菁)近日,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编制并发布了《清远市存量农房外立面改造提升指引(试行)》(简称《指引》),对存量农房作出了外观改造规范。
其中,对广府建筑符号和当地民族风情等传统元素改造要求因地制宜,突出地方特色建筑的原真样貌恢复和重现历史发展中形成的乡村文化记忆,争取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存量农房外立面提升样板。
全市实行试点先行逐步推广
《指引》明确,存量农房指已经建成的乡村住宅建筑,涵盖各种类型的乡村住房,包括具有传统风貌的居住建筑以及已建成的现代农房。外立面改造提升是指对建筑物外立面进行改造和装饰,以提升建筑物的美观度和视觉效果。全市各级相关部门将对不同年代建筑进行摸查和评估,对结构等关键因素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要谨慎处理,在确保建筑结构安全前提下,提出稳妥的改造提升方案。
据清远市住建部门介绍,针对清远存量农房杂乱、风貌缺失、岭南特色不鲜明等问题,通过对存量农房外立面的改造提升,达到提升各地乡村整体风貌的作用,并着力于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将助力清远建设成为粤港澳大湾区的美丽后花园。《指引》发布后,清远将实行试点先行,逐步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