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3版:广东

加入广府建筑符号

清远对存量农房作出外观改造规范

曹菁

本文字数:485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曹菁)近日,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编制并发布了《清远市存量农房外立面改造提升指引(试行)》(简称《指引》),对存量农房作出了外观改造规范。

  其中,对广府建筑符号和当地民族风情等传统元素改造要求因地制宜,突出地方特色建筑的原真样貌恢复和重现历史发展中形成的乡村文化记忆,争取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存量农房外立面提升样板。

  全市实行试点先行逐步推广

  《指引》明确,存量农房指已经建成的乡村住宅建筑,涵盖各种类型的乡村住房,包括具有传统风貌的居住建筑以及已建成的现代农房。外立面改造提升是指对建筑物外立面进行改造和装饰,以提升建筑物的美观度和视觉效果。全市各级相关部门将对不同年代建筑进行摸查和评估,对结构等关键因素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要谨慎处理,在确保建筑结构安全前提下,提出稳妥的改造提升方案。

  据清远市住建部门介绍,针对清远存量农房杂乱、风貌缺失、岭南特色不鲜明等问题,通过对存量农房外立面的改造提升,达到提升各地乡村整体风貌的作用,并着力于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将助力清远建设成为粤港澳大湾区的美丽后花园。《指引》发布后,清远将实行试点先行,逐步推广。

分享到微信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
1999-2011@广州市交互式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大洋网)
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040381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906152
联系我们:81883088总机转各部门
订报咨询电话:81911089
广告咨询电话:81163279
广州日报官方微信
广州日报APP
广州日报广东 A13清远对存量农房作出外观改造规范 曹菁2024-01-15 2 2024年01月15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