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低空空域管理改革及技术创新的驱动,眼下低空经济已经成为未来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也是深圳重点打造的未来产业之一。今年以来,深圳在低空经济领域动作频频,2023年11月,深圳市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深圳低空经济发展工作,指出低空经济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要扎实做好低空经济发展这篇大文章,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深圳市政府工作报告更是明确提出,建设低空经济中心,打造通用航空产业综合示范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区,培育发展低空制造、低空飞行等新增长点。
12月27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创新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深圳市支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具体围绕引培低空经济链上企业、鼓励技术创新、扩大低空飞行应用场景、完善产业配套环境四个方面,提出二十项具体支持措施。
文、图/蒋偲、李宇、叶振峰
发力低空经济“新蓝海” 2025年产值欲破千亿元
得益于国家战略机遇和自身资源禀赋等多重优势的叠加,在全国各大城市中,深圳低空经济一直走在全国前列,“无人机之都”已然成为深圳的城市名片。数据显示,2022年深圳无人机产值达750亿元,占全国七成,其中消费级无人机更占据全球70%的市场份额。而根据《深圳市低空经济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到2025年深圳低空经济产业要大幅向前迈进,深圳全市载货无人机商业飞行突破300万架次/年,链上企业突破1700家,产值规模突破1000亿元。
今年1月至11月,深圳新开通无人机航线75条,新建无人机起降点69个,完成载货无人机飞行量54.1万架次。直升机累计飞行2.1万架次、1.8万小时、运输13万人次。1500余家产业链上企业覆盖物流配送、城市治理、应急救援等多种应用场景,初步形成了全国领先的低空经济产业集群和产业生态。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深圳是国家通用航空产业综合示范区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区,承担海陆空全空间无人系统建设、无人机飞行管理改革等多项先行试点任务。出台《若干措施》的目标是抢抓低空经济产业密集创新和高速增长的战略机遇,编制招商引资等一揽子配套政策,促进深圳低空经济产业链强链、补链、延链,鼓励发展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进一步巩固深圳低空经济产业优势,培育壮大经济新增长极。
鼓励技术创新 引培低空经济链上企业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委、市政府关于“20+8”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未来产业发展的规划部署和建设低空经济中心的总体要求,促进低空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形成低空经济产业创新生态,《深圳市支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正式发布,标志着深圳将以“真金白银”吸引低空经济企业落户。
具体来说,对新落户(在深圳经营不满1年)的低空经济企业,经营范围为eVTOL(电动垂直起降航空器)及大、中型无人驾驶航空器整机研发制造、核心零部件研发制造与商业运营等,实缴注册资本规模2000万元以上(含本数),经与市政府或落地区政府签订合作协议,承诺第二年纳入本市统计核算的产值规模(营业收入)不低于4000万元,在其完成第二年承诺时按实缴注册资本的5%给予不超过2000万元的落户奖励。同时,采用市区联动方式,对新落户企业在空间保障、场地建设、人才引进等方面予以支持。
此外,支持低空经济企业增资扩产。对低空经济企业新增项目总投资额达到5亿元以上的重大工业投资项目或上市公司本地工业投资项目,按不超过项目实际发生的固定资产总投资费用的20%、给予不超过5000万元的资助。鼓励各区加大对低空经济企业增资扩产的生产空间保障力度,加大对技术改造项目银行贷款、融资租赁等贴息力度。
在鼓励技术创新方面,《若干措施》提出,鼓励产业关键技术研发,聚焦航空器系统和飞行保障领域,鼓励行业上下游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在深圳经营的低空经济企业主要围绕航空器本体软硬件能力、低空飞行保障相关技术推进研发。将市场占有率位居前列的企业纳入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库,对获得国家级或深圳市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称号的,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中国民航局颁发的eVTOL航空器和无人驾驶航空器型号合格证和生产许可证并在深圳经营的低空经济企业给予奖励。
扩大应用场景 做大低空物流市场规模
应用场景是低空经济发展的原动力,扩大低空飞行规模,有利于带动研发、制造、服务等产业链上下游发展,壮大链上企业。根据《实施方案》目标,2024年、2025年深圳载货无人机商业飞行需突破150万架次、300万架次。深圳拟短期内给予低空经济企业适当资助,助推其完善商业模式、扩大飞行规模,培育低空飞行新增长点。
根据《若干措施》,深圳鼓励做大低空物流市场规模,对在深圳开通低空物流配送新航线(起点或终点至少一个在深圳市内)的低空经济企业给予奖励;鼓励开通通航短途运输航线,对在深圳开通取得行业主管部门审批且在公开渠道售票的通航短途运输航线并常态化运营的企业给予奖励。
如果说,“无人机产业”是低空经济的1.0版本,低空经济另一个领域——电动垂直起降型飞行器(eVTOL),则是低空经济不断发展的2.0版本,根据摩根士丹利、沙利文等机构预测,以eVTOL为主要载具的城市空中交通将催生万亿级市场。为掌握未来空中交通的国际话语权,深圳拟通过设置相关资助项目,助力加快扩大 eVTOL运行规模。《若干措施》称,加快推动载人eVTOL等低空航空器产业化,加速载人eVTOL、飞行汽车等应用产品产业化发展。对研制载人eVTOL、飞行汽车并实现销售的在深圳实际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低空经济企业,给予一定比例销售奖励;与此同时,为鼓励低空载客运行向清洁能源方向发展,参照境内通航短途运输航线奖励标准,对eVTOL商业运行航线、架次给予奖励,并对首条eVTOL商业航线运营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此外,《若干措施》提出,将鼓励拓展低空飞行在城市管理公共服务方面应用,鼓励企业拓展无人驾驶航空器、直升机、eVTOL在电力巡线、港口巡检、航拍测绘、农林植保等领域的商业化应用,开发空中游览、编队表演等服务项目。
完善产业配套环境 鼓励基础设施建设
低空经济发展需要相关产业配套环境的支撑。围绕基础设施、创新载体、人才引进、标准制订等内容,《若干措施》也提出了相关推进举措。
《若干措施》提出支持开展低空基础设施建设,同步推进5G-A应用示范、卫星通信创新应用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区建设通用航空运行保障基地,建设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测试场和eVTOL及大中型无人驾驶航空器枢纽起降场。对社会投资的公共无人机测试场、起降场、通信、导航、监视等公共基础设施建成并实际运营的给予一次性资助;汇聚低空经济高端人才。大力引进全球低空领域高层次人才,对顶尖人才提供事业平台、科研经费、团队支持、生活保障等一揽子“政策包”。
在支持建设高端创新载体方面,《若干措施》明确鼓励各类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深圳建设低空经济领域创新型研究机构,对落地深圳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民航重点实验室等给予财政资金支持。与此同时,发挥国企作用加大国资投入。加大公共基础设施供给,鼓励市区政府积极盘活存量土地资源,支持社会资本参与低空飞行基础设施建设运营。
此外,《若干措施》还提出了鼓励开展低空经济标准规范制订、发挥政府专项资金和投资引导基金作用、创新低空经济金融服务、支持交流推广活动等措施,支持深圳低空经济发展。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