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王名润)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昨日从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自建房设计单位的管理,提升自建房设计水平,该局于近日发布《关于加强顺德区自建房设计管理的通知》。记者注意到,从明年起,在顺德申报自建房将增加建筑外立面审查,并实施“带效果图报建”。
顺德区自然资源部门表示,自建房业主应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在设计前,自建房业主及设计单位设计人员应充分了解区里的相关政策要求,到区自建房品质体验展厅参加美学导赏及美学培训。
记者了解到,由顺德区城市品质提升行动指挥部统筹,区自然资源部门牵头制定《顺德区自建房建筑外立面审查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将于2024年初正式实施。《指引》在现行《顺德区私人住宅建设规划管理规定》基础上,新增关于自建房建筑外立面审查相关要求,并列出设计要求及正负面清单。
值得注意的是,区自然资源部门在办理自建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阶段(即“规划报建”阶段),将对建筑物外立面同步进行审查。设计方案应包括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效果图、材质使用图等,实施“带效果图报建”。
为此,自建房业主应按照经批准的效果图、材质使用图实施建设。自然资源部门在办理自建房规划条件核实阶段(即“规划验收”阶段),将对照经批准的效果图及材质使用图,对实施情况进行审查,未按照经批准图纸内容实施的,不得办理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