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黄子宁)记者昨日从佛山市顺德区龙江医院获悉,根据上级要求,顺德区人民政府、顺德区龙江镇人民政府与广东医科大学经过友好协商,终止合作共建佛山市顺德区龙江医院,龙江医院不再使用“广东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第一称谓。
据悉,近几年,龙江医院各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2021年度全国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获A+佳绩,全国排名184名,位列全国前10%,佛山市第一;2022年晋级为三级综合医院,达到了使用“区人民医院”称谓的条件。
值得关注的是,为进一步明确龙江镇作为“顺德区西部区域医疗中心”的地位,推动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顺德区委区政府同意授予龙江医院“佛山市顺德区第五人民医院”称号。现龙江医院更名为“佛山市顺德区第五人民医院(佛山市顺德区龙江医院)”。
更名“佛山市顺德区第五人民医院(佛山市顺德区龙江医院)”后,医院管理权归属、单位性质不变,并将继续坚持“精医重德 服务社群”的办院理念,发扬“爱院、敬业、团结、奉献”的医院精神,凝心聚力,深化现代化医院管理模式,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建设健共体龙江样板,为人民生命健康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