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版:评论

不容“租证”侵害残疾人权益

赵萱、夏振彬

本文字数:527

  残疾证成了“香饽饽”!据媒体报道,一些劳务公司帮企业虚假挂靠残疾证,企业在付出较少的工资后,即可减免数额较大的残保金。对于残疾人来说,相当于只把残疾证“租”出去,就能得到一部分工资和社保收益。

  何为残保金?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用人单位需提供一定比例的残疾人岗位,否则就要缴纳相应数额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这一举措旨在推动残疾人就业,可一些企业算盘打得噼啪响,以虚假用工大钻政策空子。

  有人或许会问,一个“减免”、一个获利,这不双赢吗?恰恰相反。虚假用工,只借“证”而不用人,其真实意图在于逃避缴纳残保金,性质与偷逃税无异。于残疾人而言,虚假挂靠属违法所得,且直接挤压残疾人正常就业机会;再往大处说,虚假用工使残疾人就业数据更“好看”,或将误导政策方向,影响更多人的权益。

  挂靠残疾证现象存在已久,甚至已经形成隐蔽成熟的产业链。如何破解?论治标,税务、残联等职能部门需转变工作思路,加强协调联动,比如多对用工企业进行调查走访,深入一线了解残疾人的工作和生活状态,堵死相关漏洞;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对虚假用工的企业从重处罚,让其得不偿失、悔不当初。若治本,则需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群体就业环境,提供更精准的就业指导、职业技能培训等,从根本上助力残障群体就业。         (赵萱、夏振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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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评论 A4不容“租证”侵害残疾人权益 赵萱、夏振彬2023-11-15 2 2023年11月15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