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0版:要闻

最高法、住建部联合发布第一批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典型案例

法治与自治有机衔接 处理旧楼加装电梯纠纷

齐琪

本文字数:1082

  据新华社电 最高人民法院和住房城乡建设部8日联合发布第一批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典型案例,共11件。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陈宜芳介绍,截至2023年10月,全国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已累计加装电梯近10万部,但加装电梯仍是老旧小区改造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问题。

  据悉,我国民法典及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对加装电梯作出了相关规定。房屋所有权人应当加强沟通协商,依法配合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或者其他无障碍设施。典型案例中加装电梯行为都依法履行了民主决策程序、完成了报建审批手续,明确了其他业主不得违法阻挠依法加装电梯的行为规范。同时,本次发布的多起典型案例均通过调解方式处理,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例如,张某等八人诉李某、任某排除妨碍纠纷案中,人民法院通过调解,促使当事人优化施工工艺、安排安全监测,打消其他业主对加装电梯的安全顾虑,化解群众心结;苏某、吴某诉谌某等十人排除妨碍纠纷案中,人民法院通过调解引导当事人互谅互让、睦邻友善,有效化解电梯加装后的使用纠纷。

  处理邻里纠纷,既需要法治,也需要自治。在浙江杭州某小区化解加装电梯纠纷时,当地街道办搭建听证平台,邀请各方参与听证,让法治与自治有机衔接,使人民群众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自行化解纠纷。  (齐 琪)

  典型案例

  原本反对装电梯 如今年事已高要用梯 老人起诉受支持 

  据介绍,广州市荔湾区某小区某栋9层住宅楼业主于2017-2018年商议加装电梯,44户业主中有32户业主同意。居住于3楼、年近八旬的业主郭某因有异议未参与出资。电梯投入使用后,郭某提出希望在补交相应集资款后使用电梯,但32户业主认为郭某前期对加装电梯有异议,导致加装电梯工程延误一年多,反对其使用电梯。郭某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其支付费用后,对新建电梯拥有与32户业主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案涉电梯在使用属性上系建筑物的共有部分,郭某与其他业主对电梯享有使用权和共同管理的权利。郭某使用该电梯并不属于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所规定的应由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亦不会导致其他业主使用电梯的合法权利受到损害,故无须经多数业主同意。故法院判决郭某支付增设电梯集资款后,由该住宅业主代表向郭某提供电梯卡,供其搭乘电梯使用。宣判后,32户业主提出上诉。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最高法表示,郭某已80岁高龄,确有使用电梯的客观需要,其在加装电梯期间提出异议属于正常表达意见的范围,若其他业主以此为由拒绝高龄老人使用电梯,不符合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其他业主如认为郭某阻碍电梯加装的行为给其造成损失,可另案主张权利,但不能以此拒绝郭某在补交集资款后使用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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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要闻 A10法治与自治有机衔接 处理旧楼加装电梯纠纷 齐琪2023-11-09 2 2023年11月09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