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黄庆 通讯员穗市宣)经常逛街市的街坊可能会有这样的体会:在一些档口买肉、买水果,挑选的时候看着色泽鲜明,肉类红润、蔬果新鲜,回家后或者回到自然光下再一看,却发现并不“养眼”。这是怎么回事呢?原来,这是因为档口悬挂了使用特殊光源的照明灯,俗称“生鲜灯”。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今年发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办法》将于2023年12月1日起实施。
“生鲜灯”灯光颜色“有文章”
昨日,记者走访升级改造后的海珠区东川新街市新滘店、越秀区寺右新马路的华润万家以及天河区天河东路的钱大妈生鲜店,发现这些档口均已改装普通照明灯具。
“生鲜灯”为什么能让肉类、蔬菜等生鲜食品看起来更加红润或新鲜呢?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胡苏军博士介绍,这与照明灯具的显色性和颜色有关。灯光的显色指数越接近100,对物体的色彩还原能力越强,人眼看到的物体颜色越真实。“生鲜灯”就是利用了光源对物体真实颜色的显色能力,通过增加特定的颜色发光来改变灯具对特定颜色的显色能力,从而影响人们对食品真实颜色的辨别能力。
胡博士和同事现场演示了灯具照明比对,选取市面上常见的几种光源,用猪肉和果蔬作为样品,在不同光源下逐一对比。记者看到,与中性光相比,肉类在偏红色的光源下显得更为红润,蔬菜在偏绿色的光源下则显得更为翠绿。
使用“生鲜灯”会引起食品安全风险吗?广州市市场监管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生鲜灯”本质上是一种冷光源照明灯具,不会散发热量加速食物腐坏,不影响食品质量安全,但是可能影响消费者对真实色泽的感官认知。
“生鲜灯”进入倒计时
据悉,在广州市市场监管局的指导下,目前华润万家已提前完成广州市内30余家门店照明灯具的自查,全部安装了显色指数接近自然光的灯具;钱大妈已完成首批19家门店照明灯具的更新,待核验灯具合格后,将按照新标准量产灯具并对旗下广州总共近500家门店的灯具进行统一更新。今年纳入升级改造的农贸市场也进行了“生鲜灯”改造,海珠区新滘综合市场已经完成,其余农贸市场也正在逐步落实禁用误导性“生鲜灯”。
广州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市场监管总局颁布《办法》后,广州市场监管部门已在全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超市、连锁生鲜企业等加大宣传,指导经营者选择显色指数、色温更接近自然光的灯具,及时落实新规要求。另外,广州市市场监管局正在制订地方标准《生鲜连锁企业食品经营管理规范》,将对“生鲜灯”的色标特征、色温值、显色系数等做出更明确的要求。
市市场监管局提醒经营者,如果12月1日后仍然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有可能面临警告或罚款5000元至30000元不等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