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纵横谈
近期,国家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作出了新的重大部署,主要针对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着力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持续营造关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社会氛围等六大重点任务。
发展壮大民营经济政策力度不断增大,去年11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意见》,今年7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抓好抓实促进民间投资工作努力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的通知》相继发布,在明确工作目标、聚焦重点领域、健全保障机制、营造良好环境等四个方面提出有针对性的具体措施。作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民营企业贡献效能释放还有相当大空间,中央特别强调了抓好抓实促进民间投资,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发展壮大民营经济。鉴于此,我们提出新时代新形势下抓好抓实促进民间投资的政策建议。
完善政策、提振信心
确保民营企业“放心投”
各地政府尽量完善宏观政策以保障政策稳定,着力从供需两端提振民营企业发展信心,确保民营企业“放心投”。
一是宏观政策要讲透,政策红利要释放,加强各地政府的政策引导和支持力度,提高宏观政策的可预期性、稳定性和连贯性。由各地发改委牵头组建发展壮大民营企业政策解读小组,将目前民营企业发展中面临的各种政策问题梳理成册发放到各地,并设立民营企业政策咨询专口,让民营企业更好地解读宏观政策进而可以有效地加速民营企业发展壮大。
二是各地政府部门及国有企业要真正意识到民营企业在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在自己过好“紧日子”的同时也要打好“暖心牌”,创造条件积极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助力民营企业共渡难关。发挥重大项目的牵引作用和政府投资的撬动作用,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新领域建设,特别是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盘活存量资产,形成良好的示范效应。
三是营造稳定透明、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提振民营企业发展信心。建立民营企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打破行政垄断和行业壁垒,加强市场监管力度,确保竞争性领域的公平竞争,释放民间投资的发展空间。优化发展环境,全面落实援企惠企稳企安企的政策措施,让民营企业看清楚投资前景,积极为民营企业解难题、办实事,让民营企业吃下“定心丸”,放手拼搏。
深化改革、建立机制
激励民营企业“主动投”
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包括地方政府、金融机构、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在内的常态化沟通机制,激励民营企业“主动投”。
一是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不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加强部门协作,建立快速审批通道,缩短审批流程、审批时间,并利用数字技术提升政务服务的办事效率,形成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实现“门好进、脸好看、事好办”的良性循环。
二是建立民间投资项目常态化沟通机制,全面提升民营企业项目的落地力度,保障民营投资项目“开花结果”,激发民营企业投资活力。
三是建立民营企业和政府部门之间的双向联动机制,由各地政府牵头成立产业引导基金,构建政府基金、投资基金、社会资本、民间资本等多方合作模式,形成公私混合入股、风险分担、收益共享的投资新机制。
提升能力、优化模式
支持民营企业“有为投”
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是一个系统工程,不仅需要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和国有企业的支持,更需要民营企业提升创新能力、优化市场化运作模式,推动民营企业“有为投”。
一是加强对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的支持力度,如对“专精特新”企业开展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政策、“筑巢引凤”人才落地政策等,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在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方面的作用,全面提升民营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同时,全方位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督查力度,健全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有效维护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为民营企业撑起“保护伞”。
二是提升民营企业的风险防控能力,引导民营企业加强投资项目管理,强化信用管理,合理控制债务融资规模,防止因高杠杆导致资金链断裂而引发重大风险。同时,提高民营企业的规范经营意识和信息披露水平,完善各地政府风险缓释基金,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入驻并投资民营企业,通过“股债并举”的方式支持民营企业投资高风险的科技项目。
三是建立由多方主体参与的“交流会”,加强对民营企业家的知识培训和交流互助,引导民营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内部监管、明晰产权结构,提高民营企业的现代化管理理念与市场化运作模式,让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中国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
(作者吴鹏系广东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师,邹新月系广东财经大学副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