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因周志斌确定为广州市监察委员会三级高级监察官,接受其辞去广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其广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第A10版:要闻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周志斌辞去广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3年9月26日广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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