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魏丽娜 通讯员穗仁宣)9月25日至26日,广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疫情防控数据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要求各相关部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规定,依法妥善处置疫情防控信息,严防信息泄漏,依法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我市疫情防控数据安全管理工作及其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市政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明确收集、存储、使用疫情防控数据的责任主体,线上线下同步排查疫情防控数据底数和台账,开展数据分类分级处置,疫情防控数据管理工作平稳有序。
目前,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已全面排查疫情防控平台数据,线上线下同步开展数据分类分级处置工作,疫情防控个人敏感数据及时删除。各区各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及有关要求,对疫情防控数据按照分类分级进行处理,对包含个人敏感信息且无使用需求的数据彻底销毁,不可恢复,及时关停无需使用的数据接口或系统;对经评估后仍需保留的数据,做好归档处理并加强安全防护;需继续使用的数据,须按规定向数据来源部门申请审批同意方可继续使用。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指出,疫情防控数据涉及个人信息保护、经济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社会各界关注度高,市政府应高度重视,加强管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严禁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要定期开展疫情防控数据处理专项检查工作,并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要严厉打击数据犯罪行为,守护好公民个人信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