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有的银行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为客户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或者隐藏部分信息诱导客户开通账户;有的银行则与用人单位合作,批量为单位员工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但员工对此也并不知情。而这些私开客户个人养老金账户的现象已然引发了广泛不满。(9月5日《中国证券报》)
自己的养老金账户莫名其妙“被开通”?要解开这个谜团,首先得理清什么是个人养老金。
所谓个人养老金,是由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它采取个人账户模式,由个人缴费,实行完全积累,市场化运营,并与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相衔接。简单理解,个人养老金实际上就是补充养老保险,是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对参保人来说,可以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可以说,这是一项统筹安排个人未来养老金的利好制度。自2022年11月25日,个人养老金业务正式启动试点,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36个先行城市(地区)开户人数已达4030万人。
然而,对于开户这件事,为什么银行比客户更上心?答案很简单,有利可图。
利处之一,可增加营业收入。参加个人养老金的客户需要在资金账户上存款,但由于每人每年最高只能存款1.2万元,所以哪家银行开户数越多,争取到的个人养老金存款也就越多,这是典型的规模效益。同时,除了存款,银行也能赚取手续费,增加营收。利处之二,可拓展金融业务。个人养老金必须等到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等之后才能取出,所以存款期限长,意味着银行使用资金的时间越长、流动性越大,可以参与的金融投资更多,收获的市场收益更高。由此可见,这是一项保值、长期的资金来源,自然成了各家银行的“必争之地”。
既然开户是“双赢”的,为什么还会招致不满呢?答案也很简单,客户没有得到该有的知情权。
从法律层面讲,个人养老金账户是自愿开通的,若是银行在客户或员工不知情的情况下直接开设,不仅操作上不合规范,甚至严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而客户虽未有直接经济损失,但要销户却需要到处奔波,甚至维权。这种违反法律法规、常理常情的不当之举,必须杜绝。对银行来说,争抢客户资源、分享市场蛋糕本无可厚非,但前提是遵守法律法规、坚持取财有道,把选择权交还给客户。 (申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