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张翔宇)近期,中山市镇两级卫生监督机构联合市镇两级疾控部门对中山市的游泳场所开展水质抽检,抽检样品由中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检验,检测指标为游泳池水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尿素、浑浊度、游离性余氯、pH共6项。
记者了解到,目前两批泳池水质抽检结果已出炉,涉及200家游泳场所。第三批泳池水质抽检结果已在路上。
据悉,不合格游泳场所的不合格指标主要为尿素、游离性余氯、菌落总数,这些水质检测指标都在不同方面反映了泳池的水质情况。对抽检结果中存在不合格项目的单位,卫生监督部门将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依法进行查处,截至目前已对中山的21家水质抽检不合格游泳场所进行了处罚。
卫生监督部门提醒游泳场所经营者作为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须严格按相关规程操作,加强安全防范,保证水质卫生;同时提倡作为同在一个游泳池中运动的游泳者,在游泳前要先进行淋浴,这样可以有效降低体表携带的汗液量。
此外,低龄儿童的家长要做好孩子文明游泳的教育工作,共同创造一个卫生健康的游泳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