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姜永涛 通讯员赖海连)记者从中山市公安局获悉,近日该局三乡分局查处了中山市首起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的行政案件。
三乡公安分局鹤湾派出所在对辖区内的公司进行数据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一家信息科技公司疑似存在网络数据泄露隐患。鹤湾派出所联合中山公安网安部门,约谈该公司负责人并开展现场检查,排查出该公司开发的系统存储大量公民敏感信息。鹤湾派出所通过询问相关责任人、调取网络设备日志信息、开展技术检测等方式,发现该公司在没有依法建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数据保护措施的前提下,对存储的公民敏感信息数据未采取去标识化和加密保护。通过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用于存储公民敏感信息的服务器也存在未授权访问的漏洞,用户隐私数据存在泄露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第四十五条之规定,三乡公安分局对该公司未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的违法行为,依法对该公司处以警告以及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对该公司负责人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