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义乌网传某小学老师体罚学生,该教师在家长群向被打女生及其家长道歉时,竟有多名家长向其表达感恩感谢,引起被打女生家长质问。经查,该涉事教师存在体罚学生行为。目前,当地教育局已责令学校解除该教师聘用合同。(6月13日央广网)
教师体罚学生反获多名家长安慰,这其实是个老调重弹的话题了。在此之前,类似事件发生后,也有部分家长站出来为老师辩白,坊间舆论不乏有为打人教师“喊冤”的声音。应当说,这部分家长的心理可以理解。他们无非认为,“熊孩子”犯了错,老师总不能拿学生没辙吧,因而手执“戒尺”略施惩罚无伤大雅。
俗语中,“孩子不打不成器”“严师棍棒出高徒”等说法,都表达了对教育惩戒手段的肯定。旧时代的私塾里,教书先生的案头通常会有一把戒尺,用来训诫不守规矩的学生,就连大文豪鲁迅幼时也曾尝到过戒尺的滋味。但即便是在戒尺作为私塾“标配”的过去,一个好的教师对戒尺的使用都是十分审慎的。2020年末,教育部制定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其中赋予了教师一定的教育惩戒权,比如实施点名批评、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等不侵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但此规同时也说明,惩戒的最终目的仍是为了教育,也往往是穷尽常规方式后的最末端手段,要慎用,更不能滥用。
教育有时需要合理的惩戒,但惩戒或曰批评教育绝不意味着能够以暴力手段体罚孩子,二者不可等同视之。一般来说,一个成年教师面对着未成年学生时往往有着绝对的强势。对着一个弱小的孩子高高举起巴掌甚至施以拳脚,这样的教育带来的所谓“成效”常常要以挫伤儿童的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为代价,严重时甚至会给孩子的身心造成难以抚平的伤痛。在此次事件中,涉事孩子被打后胳膊受伤颇为严重,皮肤已经青紫变色。这位老师体罚学生的原因我们不得而知,然而无论再怎么“恨铁不成钢”,都不能对学生施加拳脚,这是教师不容逾越的底线。
体罚是一种陋习。如此手段方式在课堂频频现身,暴露出的是某些教师教育方式的粗糙。从事件结果来看,教师体罚被辞退也给教育工作者们提了个醒:戒尺之威当慎用。
(付迎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