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刘畅 通讯员钟雁晴)记者昨日获悉,为有效接续和落实新时期国家、省关于现代渔业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的《深圳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渔业类)扶持措施》(以下简称《措施》)5月10日正式发布实施。结合深圳现代渔业发展规划,《措施》紧扣未来渔业在空间上向深远海发展,形成了13个扶持条目27条具体扶持措施。
《措施》在促进渔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方面,主要聚焦远洋渔业、水产种业、深远海养殖、智慧渔业四大重点业态。围绕“做强远洋渔业”,提出了支持建设国内外远洋渔业基地和境外渔业产业园、培育壮大国际金枪鱼交易中心、吸引远洋渔业企业落户等扶持措施,推动深圳远洋渔业集群化发展、全产业链发展,提升远洋渔业国际话语权和影响力。其中,提出了支持远洋渔业企业建造、改造或购置符合国家规定的现代化远洋渔船,将采取“先建(改、购)后补”的方式,对符合申请条件的渔船给予不超过总投资(不含进口设备)30%的一次性补贴,单船资助的最高金额不超过广东省渔船补助标准。
围绕“振兴水产种业”,提出支持种源技术攻关、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和种业育种及产业化的扶持措施,加速构建“基础科研+技术攻关+成果产业化”的渔业种业创新生态链,助力深圳打造国际水产种业创新高地;围绕“推动装备现代化”,提出支持建设深远海大型智能化养殖工船、深水抗风浪网箱和海上综合渔业平台,探索深远海规模化、装备化、智能化的高效养殖生产模式,高水平建设“深蓝粮仓”。
在完善水产品供应保障体系方面,《措施》将通过“鼓励回运自捕水产品,完善水产品加工配送、冷链物流、超低温冷库等供应基础设施、推广水产绿色健康养殖、开展水产品质量认证”等扶持措施,构建水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