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员观察
近日,成都铁路公安局对一起案件的“互殴”认定引发网友关注。(5月9日央广网)
究竟是怎么回事?媒体报道还原了事件经过:5月2日,一女子发布视频称,她在乘坐高铁途中,因制止孩子撞椅背遭到对方家长掌掴,她进行了反击。5月4日晚8点,该女子被传唤调解后,选择进行不和解,被警方处以行政罚款200元,对方则被罚500元。5月7日,该女子再次发文称,目前她正提起行政复议,坚持不和解。该女子把事件经过、处罚结果等内容发布到网上后,引起广泛热议。
该女子为何不愿和解?据其所述,因为“熊孩子”不断吵闹而出言制止,却遭到对方家长掌掴,本以为对方有错在先,自己被动反击是正当防卫,最后被认定为“互殴”,在情理上难以接受。持有类似看法的网友也不少,纷纷表示此类情况岂不是默认“打不能还手”了?而警方“各打五十大板”的处理结果也被质疑有“和稀泥”的嫌疑。但也有律师表示,从法律角度来看,双方的行为都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警方处理合法合理。
当前舆论众说纷纭,说女子小题大做、说家长无理取闹、说双方太过冲动等说法都有。当事女子该不该罚仍是舆论关注的焦点。应当看到,人们对公共事件积极发声,有助于形成社会理性对话,也是有关部门及时普法的好契机。高铁女子被掌掴事件看似是一桩法与情的辩论,但根本上还是要基于事件本身,并置于法律框架下进行理性讨论。
就事论事,事件中最该反思的便是“熊家长”。回观此次事件,起因便是家长纵容孩子导致的,如若当事父母及时管教吵闹的孩子,而非采用辱骂掌掴的激烈手段激化矛盾,事情可能就是另一番样子。事件有关争议也确实值得深思。是“互殴”还是“正当防卫”,对这个事件的是非判断,亟须用法律来厘清。期待有关部门以鲜活的个案公正和高效的普法宣传,来帮助公众走出“还手即互殴”认知怪圈。同时,某种程度上争议本身也内含对“和解思维”的反思。在实践中合理使用和解手段,有效避免泛化和滥用,才能更好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此外,还有专家建议,在司法实践中应当明确,适度反击不属于互殴,不应给予反击者处罚。虽有待商榷,但如何让法律更好为正义撑腰,让更多人可以更安心更有底气地站出来维护自身和他人权益,需要更深入探索。
目前,涉事女子已提起行政复议,结果如何尚未可知。相信只要以事实为基础,以法律为准绳,进行合理合法的科学认定,就能有力回应舆论关切,不枉不纵捍卫公平正义。 (张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