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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三重逻辑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增进民生福祉,不断实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现在,我们正意气风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更要深入分析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内在逻辑,深刻认识这一思想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历史逻辑:是对中国古代民本思想的传承与超越

  中华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民本思想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尚书·五子之歌》记载:“皇祖有训,民可近不可下,民惟邦本,本固邦宁”。荀子指出,“天之生民,非为君也;天之立君,以为民也”。孟子指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得民心者得天下”是中国自古以来的基本共识。民本思想所蕴含的重民、爱民、惠民、亲民思想具有重要历史意义。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吸收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合理内核,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根本目的,是对中国古代民本思想的传承与超越。

  理论逻辑:是对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继承与发展

  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的本质属性。马克思主义高度重视人在历史和社会中的价值,把“现实的人”看作人类历史的前提和出发点,认为“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个人是社会发展的最基本的细胞,高度发展的社会生产力及其创造的社会物质条件是个人全面发展的现实基础,每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整个人类社会发展的根本追求。唯物史观坚定地认为“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体,是历史的创造者。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继承与发展。

  实践逻辑:是我们党凝聚建设中国式现代化磅礴力量的坚实基础和根本保证

  党章规定:“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联系,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不允许任何党员脱离群众,凌驾于群众之上。”进入新时代,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打赢脱贫攻坚战,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积极成果,以一系列重大政策举措惠民生、纾民困、解民忧,人民生活全方位改善,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共同富裕取得新成效。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体现了党的理想信念、性质宗旨、初心使命,既是对党的百年奋斗历程和实践经验的深刻总结,又是我们党凝聚建设中国式现代化磅礴力量的坚实基础和根本保证。

  新征程上,我们更要与人民风雨同舟、与人民心心相印,依靠人民创造新的历史伟业。

  (作者系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公共管理教研部副主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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