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高敏华)昨日,记者从佛山消委会获悉,2022年佛山消委会全年共处理消费投诉2718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09.16万元。其中,涉及教育培训、新能源汽车、房产及装修等领域的投诉频发。
商家关门跑路现象频发
市区联动支持集体诉讼挽损失
佛山消委会表示,消费者集中反映培训机构收取大量预付费、关门停业、退费难等情况屡见不鲜。但因机构关门跑路,消费调解陷入僵局。佛山消委会积极创新维权方式,打破维权僵局,在全国首创出台《佛山市消费者委员会支持预付式消费服务纠纷起诉暂行管理办法》,指派律师专家顾问团律师先后免费代理3宗教育培训领域的集体诉讼案件,涉及消费者多达244名,诉前调解及法院判决返还金额约96.5万元。
例如,2022年年初,佛山市高明区消委会也接到了多名消费者反映某舞蹈培训机构在收取预付培训费后突然停课的群体性投诉,消费者多次联系负责人未果,无法退款,于是消费者投诉至高明区消委会,希望能够得到解决。高明区消委会调查发现该机构已于2021年注销营业执照,注销后仍收取预付费,且收取费用后不提供相应服务,也不进行退款,机构负责人对消委会的介入调解不予配合,处理陷入僵局。高明区消委会认真梳理近年来预付式消费领域投诉情况,针对调解难以约束“跑路”的商家、个体消费者诉讼维权成本高的难点问题,在市消委会的指导下,经过多次调查研讨,高明区消委会在全市五区率先出台《佛山市高明区消费者委员会支持预付式消费服务纠纷起诉暂行管理办法》,据此支持消费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经诉前调解和法院判决,成功为18名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万元,有效破解了预付式消费维权难题,得到消费者的一致好评。
房屋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
开发商应承担责任
陈女士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查验房屋时,发现墙面多处空鼓、渗水,并且门窗出现松动迹象,要求公司尽快修复。陈女士再次上门验收时,发现质量问题仍存在,公司承诺继续修复。数月后,陈女士联系工作人员询问进度时,被告知房屋已经修复完毕但忘记通知。陈女士认为房屋因修复时间过长导致空置,请求公司赔偿修复期间的租金损失,但公司拒绝了陈女士的要求,于是陈女士向佛山消委会投诉。
佛山消委会经调查后认为该公司的房屋出现诸多质量瑕疵,具有修复义务,修复完后应当及时通知陈女士验收。但该公司修复期间超过半年,明显超过质量瑕疵通常的修复时间,导致陈女士无法正常使用房屋,公司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于是工作人员就赔偿事宜多次和负责人沟通调解,但负责人以轻微质量瑕疵不影响陈女士正常居住和使用为由,拒绝赔偿,并且扬言以法院判决为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调解意见。于是,佛山消委会支持陈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法院根据双方论述,结合陈女士提供的微信聊天各个沟通时间节点及其他证据,最终依法判决公司赔偿陈女士在修复期间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