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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公安局发布《关于调整部分区域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部分区域重启“购房入户”政策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刘艺明)昨日下午,佛山市公安局发布《关于调整部分区域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根据征求意见稿的规定,佛山部分区域将重启“购房入户”政策。

  征求意见稿列明,为促进各区户籍人口均衡发展,经研究决定,在继续实施现有非本市户籍人员“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政策基础上对佛山部分区域增加“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渠道:在佛山高明区及高明河以南的西岸社区、三水区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含二手房、自建房)的非本市户籍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在本区域房屋所在地申请入户。依本政策入户后3年内不能在市内跨区迁移(西岸社区的不能跨社区迁移)。

  据了解,从2019年开始,佛山市就已经取消了购房入户的政策,改为积分入户。而征求意见稿中所提及的原有的“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政策,亦包含三方面条件,即在本市居住满三年;有合法且稳定的居住场所;在本市有合法稳定就业满三年且连续缴纳三年的社保或是三年的连续经商(可互补叠加)。而事实上,三水高明入户门槛并不高,根据2021年佛山公安局最新政策,在该两区购买1年社保即可入户。

  征求意见稿如果实施,那就意味着在上述区域购房即可入户。时隔四年后,佛山将局部重启“购房入户”政策。值得留意的是,由于西岸社区是属于南海区的“飞地”,此征求意见稿实际上涉及了三水、高明、南海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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