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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上门经济”系好安全带

  “湖南一女子上门代厨4菜1汤收费66元”“95后年轻小伙上门代厨周挣千元”。近段时间,“上门代厨”已然成为舆论热议的话题。据有关媒体报道,很多“上门厨师”在今年春节7天假期“上门代厨”的平均收入能超过1万元。(2月18日红星新闻)

  伴随着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和市场需求的多元化,“上门经济”模式应运而生。包括“上门代厨”“上门喂猫”等在内的各类上门生意近年来走俏市场、行情火爆,也由此带来诸多利好。一来提升了效率和生活品质,消费者足不出户便可享受各种服务;二来拓宽了就业渠道,为劳动者提供了更为丰富、多元的就业选择。不过,红利之下,这种新型消费模式及其衍生的灵活用工形式也面临着不小的争议。

  可以说,上门经济的服务模式依托于社交媒体平台而产生,大多由服务提供者个人在线上平台发布内容招揽消费者,通过双方协商自治来完成交易。这种服务方式固然自由度、灵活度更高,但背后也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忧。一方面,上门经济服务的从业人员大多由自由就业群体构成,而非专业的家政服务公司派遣,就职门槛较低、资质不明,连带着提供的服务质量高低不一,隐私、人身等安全性问题也无法获得充分保障。另一方面,囿于当前的法律框架对上门经济这种灵活就业的服务关系缺乏明晰的界定,一旦双方发生劳动纠纷,相关的侵权责任认定、权益保护及其救济路径问题难以得到高效解决。

  就当前媒体报道的情况来看,多数情况下上门服务保障仰仗从业人员个人自律,而单靠自律往往不足以形成有效约束。针对以上问题,要妥善维护好消费者和服务提供者的权益、为上门经济模式运转营造更为良性的市场环境,还需从多方着手协同发力。从立法层面来讲,要及时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提供清晰且更具操作性的行业标准,避免留下法律的“真空地带”;从监管层面来看,有关职能部门要严加把关、补足监管短板,完善门槛准入和资质审核机制;于中介平台而言,也要强化主体责任、积极履行合理的审核义务,规范消费者和服务提供者的交易行为,充分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多方携手,方能让上门经济发展走上安全运行的轨道。         (付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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