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张翔宇 通讯员刘洪希摄影报道)2月14日起,中山市公安交警支队在全市主次干道等区域内启动机动车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整治行动,从严、从快、从重查处车辆违停行为,对长期占位或者长时间无人管理的废弃车“僵尸车”一律拖移。
车辆乱停乱放等违停现象一直都是城市的一大主要顽疾,不仅容易影响道路交通秩序,同时极易引发交通拥堵和事故。据执勤民警和群众反映,部分商家利用雪糕筒、停车器等物品,占用路内停车位的现象不时可见,也有部分驾驶人随意将车辆停在斑马线或路口50米范围路段、停车位以外路段、非规定的停车时间段,还有部分车主十天半月甚至一年半载将车辆长期停在机动车道、广场等公共场所,这一类车辆往往被俗称为“僵尸车”。
据了解,“僵尸车”通常是指长期停放在道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上的车辆。
为清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提升文明城市品质,2月14日起,中山市交警支队将在全市主次干道尤其是主城区、火炬开发区重点路段、路口,从严、从快、从重查处长期占用公共车位、人行通道、消防通道的“僵尸车”以及乱停乱放的车辆,并依法处罚200元,属于“僵尸车”的,一律拖移。
目前,交警部门正对主城区、火炬开发区重要路口、路段等场所长期停放的机动车进行摸排登记,重点清查外观残旧破损、积满灰尘、轮胎干瘪、机件缺失的机动车,并在核查车辆资料后,确认状态正常的,通知车主即时驶离现场;确认为达到报废状态的、并经通知仍无人认领或在规定的时间未驶离现场的或有多宗交通违法未处理等情况的,一律拖移。所涉违法车辆属公职人员的,除了按照相关法规处罚之外,还将抄告其所在单位。
与此同时,交警部门还将严查各镇街交通场站、商圈周边、农贸市场、背街小巷、老旧小区等区域因违法停车造成拥堵的相关车辆,还位于民,还路于民。
温馨提示:四大区域严禁停车
1.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2.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3.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4.交警部门划定的允许停车限时时间段以外的时间不得停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