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岂容刷出来的好评混淆视听

  来论

  前不久,上海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总队公开一起全链条流量造假案,该案链条上的6个犯罪团伙、近20名犯罪嫌疑人,有中介、卡商、技术人员……上下游完整、分工明确,“服务”商户完成虚假交易、作出虚假好评,进行流量造假,也就是刷单。(1月17日《人民日报》)

  尽管只有几元、十几元一单,但“刷出来的好评”就是“虚假的好评”,会扰乱市场公平交易、公平竞争的秩序。一个方面是,“刷出来的好评”加剧了不公平的竞争;另一个方面是,“刷出来的好评”欺骗了消费者,蒙蔽了消费者的眼睛。

  春节前后都是消费的旺季,越是这个时候越是需要对“刷出来的好评”进行大力度的治理,不能让“刷出来的好评”闹新春,要给“刷出来的好评”来次新春除尘,维护春节市场的商业秩序。

  其一,请人刷单,不妨征信管理。针对刷单商户,目前主要以行政处罚为主。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的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10月底,上海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立案查处刷单炒信案件60余件,主要查处对象为使用刷单手段且情节较为严重的商户。其实,我们不妨也把此类商家纳入“征信体系”,让他们为自己的不诚信行为买单。

  其二,帮人刷单,需要追究责任。随着对刷单违法犯罪活动刑事打击的开展,一些中介、“刷单工作室”等愈发隐蔽,在网络交流中以“补量”“运营”为名开展业务,以网页链接、小程序等方式接单,逃避监管,但从事的业务类型却越来越广泛。因此对于帮人刷单的组织和个人,需要严厉打击。

  其三,面对刷单,学会辨别真伪。对于消费者而言,需要学会辨别留言和订单的真伪。虚假好评、虚假订单还是有“蛛丝马迹”的。比如,有的商品的留言区,不少留言“内容差不多”,这就十分可疑。比如,有的网店不大,却好评如潮也十分可疑。作为消费者要远离“刷出来的好评”,多些理智的分析,不被“刷出来的好评”带歪了。      (郭元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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