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对外公布。这为建立健全乡村振兴责任体系、推动建立强有力的乡村振兴推进机制和加快形成全党全社会合力促振兴的工作格局提供了重要制度“引擎”。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加强制度体系建设,以有力的举措和强大的力量来推进。我们当以落实落细《实施办法》为契机,推动构建职责清晰、各负其责、合力推进的乡村振兴责任体系,以强化责任落实推动工作落实见效,以强化激励约束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奋力写好乡村振兴的新时代答卷。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深度、广度、难度不亚于脱贫攻坚。唯有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全面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方能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落地见效。因此,务必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广大党员干部到农村基层去,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成为老百姓的贴心人和主心骨。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离不开科学的考核评价。用好考核监督的“抓手”,充分发挥其指挥棒、风向标、助推器作用,有利于高效统筹各方面工作,保障乡村振兴战略高质量实施。譬如,用考核评价激励勇担当、善作为,把实绩考核结果作为对省级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以及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坚持干什么、考什么,用考核评价促进工作创新,科学开展乡村振兴监测评估,扎实落实乡村振兴工作报告制度。对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到位、工作成效显著的部门和个人,以及作出突出贡献的社会帮扶主体,要给予表彰激励;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的,要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基层一线是乡村振兴的“主战场”。夯实基层治理的“根基”,锻造坚强的基层力量,有助于凝聚各方合力,促使乡村振兴有力度有温度。为此,要建设好县级党委政府这一乡村振兴“一线指挥部”,高效整合各类资源要素,组织落实好各项政策措施;切实推进“一村一策”,加强精准指导服务,抓好乡村振兴资金项目落地、重点任务落实;深化治理改革,为基层组织放权、减负、赋能,推动更多社会资源、管理权限和民生服务精准到达农村基层;有效引导返乡回乡下乡就业创业人员参与乡村振兴,支持专业人才通过多种方式服务乡村,推动乡村振兴各领域人才规模不断壮大、素质稳步提升、结构持续优化;充分尊重基层和群众创造,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推动农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攻坚突破、落地见效。
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让我们大力弘扬“上下同心、尽锐出战、精准务实、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不负人民”的脱贫攻坚精神,把农民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工作的标准,全力以赴投入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伟大事业中去。
(广州日报评论员 杨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