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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公安7个单位荣获“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称号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叶作林 通讯员粤公宣)记者从广东省公安厅获悉,近日,公安部印发《关于命名“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的决定》,命名60个城市公安分局、县公安局,89个基层所队和20个行业公安及国家移民系统单位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广东公安机关共有深圳市公安局坪山分局、珠海市公安局斗门分局、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潮州市公安局西马派出所、台山市公安局禁毒大队、肇庆市公安局端州分局湖滨派出所、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法制大队等7个单位获得这项荣誉称号。

  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是公安执法工作的“金招牌”,发挥着重要的典型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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