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魏丽娜 通讯员穗司宣)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司法局了解到,该局近年来积极推动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建立健全“1+5”工作模式,持续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2022年上半年,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629件次,负责人出庭应诉率68.5%。
“1”是出台一个文件,即《广州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明确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的六种情形、出庭率要求和负责人出庭应当履行的主要职责。
“5”是五项具体措施,即一是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半年报告制度,按半年度收集、汇总、统计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并在全市进行通报;二是强化法治广州考评正向加分的激励作用,对正职负责出庭、负责人出庭比例高的,在法治广州考评中予以加分,并在全市推广经验;三是注重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每年均安排市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并积极鼓励各区、各部门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四是建立健全政府部门与法院联动机制,进一步细化明确出庭应诉范围、负责人范围和出庭应诉职责,建立出庭应诉通知制度、身份证明审查制度和出庭应诉保障制度;五是注重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负责人全面了解案件情况、出庭出声,并就实质解决行政争议发表意见。
截至今年9月,全市11个区均落实年度区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区长、副区长带头出庭应诉成为常态化趋势。例如,黄埔区区长出庭应诉该区两件涉房屋设施拆除类案件;番禺区区长出庭应诉该区首件涉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案件;花都区政府负责人“百分百”出庭应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