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人民政府于2018年6月29日作出了《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决定》(荔府征房﹝2018﹞5号),对陆居路AF020210地块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进行征收。其中涉及二沙地72号房屋,房屋位于二沙地70号南面、陆居路16号北面、二沙地42号西面、二沙地74号东面(五区四段3300、3300-1、3000-1、3301、3302、3303、3299-11、3299-13部分地号),上述房屋在此次征收范围内。现二沙地72号由郭树春、郭树森、郭玉兰、郭桂英主张权利,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天内持相关有效资料到陆居路上市横街2号之一举证,逾期不提出权利主张的,视为放弃。
广州市荔湾区土地开发中心
2022年10月10日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
2022年10月10日
(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81657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