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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电动车安全隐患要“打七寸”

  日前,记者从《广东省深化电动自行车领域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暨《广东省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3年8月底前,全省各村(社区)应至少建设1处集中充电设施;各城中村和村民自建房集中区域应100%建设集中充电设施;各新建住宅小区、住宅建筑应100%同步建设集中充电设施。(9月22日《广州日报》)

  电动自行车灵活方便快捷,已成为市民主要的交通出行工具之一。据广东省电动车商会数据显示,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社会保有量400万辆左右,2021年电动自行车的销量为110万辆,2022年销量同比还在增长。可与此同时,电动自行车火灾数量也呈上升趋势,成为安全隐患。今年上半年广州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232起,占全市火灾总数近两成。从电动自行车的火灾事故调查情况分析,大概50%的火灾是发生在充电过程中,电动自行车电池热失控引起火灾是主要成灾原因。事实上,从全国来看,近两年多地曝出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原因也大多集中在充电环节。

  打蛇打七寸,整治电动车安全隐患,同样也要抓住充电这一关键环节。事实上,今年7月1日起施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已明确禁止在楼梯间等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室内场所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或为其充电,对拒不改正的单位最多处罚5000元、个人最多处罚1000元。以法律之手段严禁电动车上楼和在室内场所充电,的确是消除安全隐患的好办法。可是,仍有不少人冒着风险,偷偷地把电动车电池拿回家充电。这些人是完全没有安全常识吗?当然不是。在众多骇人听闻的电动车充电起火爆炸事故被曝光后,他们并非不清楚违规给电动车充电的安全隐患和消防隐患,也并非不担心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可是,与电动自行车这两年的大量增长相比,充电桩、停车场等配套设施没能得到同步发展,已有的少量公用充电桩供不应求不说,还存在着故障率高、无人看管等诸多问题。许多人偷偷带着电池回家充电,有的是心存侥幸,也有的是无奈之举。

  如今,整治方案强制性要求同步建设集中充电桩,满足人们日常停放电动车和充电的需求,是从源头上解决问题的应对举措。值得注意的是,之所以火灾事故主要发生在电动车充电环节,根源还在于电池的设计和质量。因此,要完善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的监管链条,在电池设计生产和出厂检查的各个环节精益求精,把各村各社区集中充电设施的建设落到实处,把好每一道安全关口,形成有效监管的合力。各方通力合作各负其责,方能答好电动自行车这道社会治理题。

  (谭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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