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陈治家)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内企业上市,最高可补5000万元,对于澳资和绿色企业,最高可补1.2亿元。9月15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金融发展局正式印发了《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企业上市挂牌专项扶持办法》(以下简称《扶持办法》)和《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发展扶持办法》,将于9月26日起正式实施。
《扶持办法》规定,对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或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直接上市交易的合作区企业,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的专项扶持。同时,《扶持办法》规定,注册地在合作区外的上市挂牌企业,将上市挂牌主体注册地址迁入合作区,且符合《扶持办法》实体化办公等规定的,同样适用该办法。
另外,为鼓励优质上市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成长为行业标杆,《扶持办法》对满足一定条件的上市企业,自其上市或迁入合作区当年起至第五年,每年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高质量发展资金扶持。
为进一步促进澳门产业多元发展,并加大对绿色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扶持办法》特别规定,合作区上市挂牌企业为澳资企业或绿色企业的,按照扶持标准的1.2倍执行,最高可获1.2亿元资金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