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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敬畏之心对待征信记录

  花钱就能“修复”不良征信?千万别信!今年6月14日是全国第15个“征信记录关爱日”,在这个面向社会公众进行征信知识普及的日子,记者采访业内人士,起底“征信修复”内幕,并支招金融消费者如何保护好自己的征信。(6月16日《羊城晚报》)

  作为个人信用证明的“经济身份证”,个人征信记录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在此背景下,一旦存在不良的征信记录,将会给个人生活带来诸多不便。因此,当收到不良征信记录时,总有人自作聪明,想要通过一些违规手段将记录“洗白”。需求决定市场,正是这些“聪明人”的“妙思”,给了一些不法分子可乘之机,最终使自己陷入“征信洗白”“征信修复”的虚假宣传和诈骗套路。

  诸多公开报道的事实证明,无论是何种噱头的“征信修复”,本质都是骗取个人信息和资金的圈套。作为个人信用指数的有利参考,征信记录一旦可以修改,不仅是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挑战,更是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亵渎。《征信业务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征信机构不得以删除不良信息或者不采集不良信息为由,向信息主体收取费用,不少权威机构也都对“征信修复”等操作进行辟谣。在此情况下,仍然有不少人掉入“征信洗白”的圈套,归根结底,是对征信记录缺乏认知和敬畏。

  想要建立全社会信用体系、提高全民的征信敬畏感,还要多方合力、共同推动。首先,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个人征信内容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工作,增强公民对于征信记录的严肃性、法律性认知。其次,各大互联网平台应加强对站内内容信息的审核管理,对平台存在的“征信修复”“征信洗白”等违规广告及时下架处理,斩断违规内容的传播途径,扛起平台的社会责任。

  除此之外,对于个人而言,需以敬畏之心对待征信记录,与其在收到不良记录后试图采取违规手段进行洗白和补救,不如端口前移,增强风险意识,在日常生活中给征信记录多点爱护,避免“聪明反被聪明误”,给自己带来更大损失。                (刘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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