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阜阳师范大学给予王建玉、刘芸香、钱加加三位学生全校通报表扬。此前77岁的聂友兵仰面摔倒,三名学生上前将他扶起来。老人全城寻找三人想说谢谢。三位大学生被找到后表示,别人有难处应该伸出援手,这是大学生的义务。
老人不慎摔倒到底“扶不扶”?安徽阜阳师范大学这三位大学生,以实际行动回答了这个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部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诞生,让“扶不扶”“救不救”等不再两难。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明确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这个法条使救人于危难有了法律保障,助人为乐也就没有了顾虑,实乃为见义勇为的好人撑腰。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既是见义勇为者的免责条款,也被称为“好人法”条款,是鼓励见义勇为,消除“好人”后顾之忧的基础性法律保障,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该法条实际上是从立法层面为见义勇为者保驾护航。鼓励做好人、倡导做好事,对于弘扬扶危济困、见义勇为的社会风气起到了积极作用。
而大学生作为“天之骄子”,在重塑社会信任,提高道德水准等方面,能成为良法践行“排头兵”中的一员,这令人欣喜,表明思政教育在提升高校学子法治素养和法律意识上起到了关键作用,对于推进中国社会法治进步,助力时代新人传递好手中的接力棒,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刘天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