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记者王纳 通讯员孙浩)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然而有些人却以此为商机干起非法的勾当。近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田法院”)审理深圳市首例以医保卡套现中介人员为打击对象的刑事案件,并当庭宣判,涉案11名被告人分别构成非法经营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至六年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
拉拢亲戚和药商入局
有什么来钱快的路子?无固定职业的熊某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的医保卡思索着,许久后,他心生一计:帮人“套现”医保,赚取手续费。想到这个主意后,熊某找来自己的亲戚黄某、何某入伙,拉拢认识的药商蔡某、谢某、胡某等4人。熊某和亲戚经过一番谋划,几日后便开始“工作”,分头前往医院、公交车站等人流量较为密集的公共场所张贴带有“医保卡兑换现金”等字样的小卡片。
经过一段时间的宣传,越来越多人找上门来想要“套现”。此时,熊某等人就会让有需求的人提供自己的医保卡和手持医保卡的照片,利用收集到的医保卡去医院、社康中心及药店等地进行套刷,获取高血压、高血脂、心脏病等处方药。拿到处方药后,熊某等人再将这些药品以6折至7折的价格销售给认识的药商,并将卖药所得的8%至10%留作手续费,剩余价款交于医保卡所有人。
形成套刷产业链
因“业务”越做越大,熊某雇用了张某等3人为其收卡。此外,他还以每盒药品0.5元至2元的利润,让有销售渠道的朋友陈某帮忙“处理”涉案药品。至此,一条“收卡+套刷药品+转卖药品套现”的产业链形成,涉案人员分工明确,上游负责收卡及销赃人员7人,下游负责收购药品人员4人。经审计,熊某等人以上述方式利用231张医保卡套取药品,导致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共计人民币115万余元。
2020年6月,熊某等11人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之后,其中6名被告人的家属退回赃款及犯罪所得共计25.73万元。
11名被告人均表示不上诉
2022年1月,福田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查明上述事实。福田法院认为,被告人熊某等7人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以医保卡套现为名收取医保卡后套取药品进行销售,其7人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情节特别严重。被告人蔡某等4人没有正当理由,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收购被告人熊某等人套刷的药物,其中被告人谢某、胡某收购药品金额超过10万元,属于情节严重,其4人的行为应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综上,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熊某等7人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到六年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到5万元不等。被告人蔡某等4人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到三年二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1.3万元到5万元不等。
此案当庭宣判,11名被告人均表示不上诉。目前,此案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