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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机构设置,多“对责”少“对口”

  评论员观察

  山东省委、省政府近日印发文件,要求严格机构限额管理,统筹优化和综合设置乡镇(街道)党政机构、事业单位,上级部门不得要求乡镇(街道)对口设立机构、加挂牌子。

  不得不说,山东省委、省政府这个文件号准了“基层虚胖”的脉,开对了“减肥药方”,但愿当地“按方抓药”,让基层减减“肥”、瘦瘦“身”。

  在形容上级与基层的政务关系时,人们常用到一句话,叫“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如果形容上级与基层的机构设置关系,恐怕应该改为“上面千条线,下面一张网”更合适。长久以来,不同层级政府的机构设置高度趋同,上面有个“爷爷”,下面必定有“儿子”“孙子”“重孙”……一级一级传递下去,“N代同堂”,活像一套“俄罗斯套娃”。

  不管基层是否需要这个机构、条件是否具备、财力是否允许、人员是否足够,都必须“上下对口、左右对齐”。积重之下,情况有多严重呢?空口无凭,举个例子——不久前,某省公布了整治“挂牌乱象”专项工作成果,一年之内,摘除基层单位门口墙上各类“牌子”190万块。其中,对58个乡镇和部门的统计结果显示,平均每个单位挂牌超过40块!各式各样、令人眼花缭乱的牌子“排排坐、吃果果”,蔚为壮观。

  对口好不好?公允地说,有好有不好。好处在于,上下串联一线,构成责任闭环,重要工作可以一竿子插到底,避免政策“空转”“打滑”。对于那些重要的、民生的政务领域,这种模式很有必要。不好之处在于,一方面,造成机构臃肿和资源浪费。机构叠床架屋、人员只增不减,拉高了行政成本。另一方面,造成职能混乱和错位。同样的事情上面可以做,下面也可以做。相应地,一件事情下面要负责,上面也要负责,一旦出了问题,又可能出现无人负责的尴尬。兴利除弊,就是要在对口与不必对口之间找到合理比例。其实,若干年前的顶层设计就已出现“机构设置不搞一刀切,也不要求完全上下对口”的表述,可惜知易行难。

  一些人之所以对对口有偏好甚至依赖,是因为认识有误区,以为重视某项工作就非得设立专门机构不可,否则无法体现重视、工作也无法开展。事实并非如此,设立对口机构未必能干好工作,不设立也未必干不好工作。只有那些特别重要的政务,才需要设立对口机构,以提升行政效能,至于一般性的,就“对责”好了——找专人负责,把责任坐实。根本没有必要多设一个机构、多拉一套人马、多挂一个牌子,加大财政支出压力。

  去年年底召开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提出,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节俭办一切事业。不要求乡镇(街道)对口设立机构、加挂牌子,也是“过紧日子”的体现。

  (练洪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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