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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足绣花功夫兑现“育儿假”

  日前,广东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决定。广东落地实施“三孩政策”中最受关注的育儿假“广东方案”也见分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在子女三周岁以内,父母每年各享受10日的育儿假。

  与全国其他地方相比,广东并未对产假作出新的调整,但增设了育儿假,并着重为减轻生育、养育、教育负担及女性对职业发展担忧等现实问题提供了法律保障。之所以作出这样的调整,一方面是因为广东的产假天数在全国处在相对靠前的水平;另一方面是因为综合考虑了广东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以及家庭和妇女发展的实际需求。

  众所周知,延长产假、增设育儿假的提法其实并不新鲜。但在以往,社会上存在担心育儿假沦为“纸面福利”的声音。因为,休育儿假不仅牵涉劳动报酬、用工成本、经营管理等因素,还与生育保险支付能力相关联。如果没有配套支撑,不但政策红利难以落实到位,而且会不利于女性的职业发展。有人不免担心,个别用人单位会把回避育儿假当成歧视女性职工的挡箭牌。所以,用足绣花功夫,为用人单位合理分担用工成本,平衡生育与女性就业的关系,全方位解除家庭育儿的后顾之忧,就显得至关重要。

  首先,健全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机制。此次修订提出,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照国家完善生育休假与生育保险制度的规定,修订后的《条例》明确释放了为用人单位减负、保障政策落地的信号。此外,鼓励用人单位设置弹性工作、灵活休假等机制,也能够有效降低女员工哺育孩子对企业运营的影响。修订后的《条例》鼓励用人单位灵活安排工作时间、减少工作时长、实施远程办公等措施。这既为家庭妥善安排婴幼儿照护,也为企业优化运营管理,创造了便利条件。

  其次,一体考虑“养得起、生得好和育得好”。生育政策是一项系统工程。过去有人担心,缺乏配套支持会让育儿假停留在“纸面”。 此次修订明确,为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政府要在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方面综合施策,并在就业服务、配租公租房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这些全方位的配套支持将让育儿假“中看又中用”,更好地发挥出作用。

  再次,逐步调整生育、养育观念。鼓励夫妻共担育儿责任,是增设育儿假的重要目的。当爸爸们积极参与到育儿中来,充分享受与孩子相处、陪伴孩子长大的乐趣,女性在家庭中才可能获得有效减负,“丧偶式育儿”的窘境才会真正得到改变。所以,引导人们积极转变生育观念,促进生育成本共担,是落实政策过程中一项必不可少的工作。这也是此次修订《条例》的一项重要考量。

  (杨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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