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李斌 通讯员粤纪宣)据广东省纪委监委8月26日消息,日前,经广东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潮州市原副市长、公安局原局长钟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钟明丧失理想信念,不信马列信鬼神,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组织观念淡薄,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录用、岗位调整、职务晋升方面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把公权力当成谋取私利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款,在承揽工程、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钟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钟明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潮州市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