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张翔宇 通讯员彭锋摄影报道)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罚款1000元?真不是开玩笑的!电动自行车乱停放甚至堵塞消防通道已经成为城市管理一大顽疾,8月1日,由应急管理部公布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正式实施,其中关于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的处罚细则备受关注。中山坦洲消防大队近期针对辖区内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现象进行多次检查,并于8月4日开出新规实施后全省第一张罚单。
消防监督员早前检查发现,中山坦洲镇一栋高层民用建筑的一楼楼道及公共区域存在大量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现象。此外,涉事小区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消防部门当即要求物业公司进行整改。
据消防部门介绍,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对本次复查发现的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的市民谢某处以1000元罚款。这是新规实施后,中山消防部门针对该类违规行为开具的第一张罚单。记者从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了解到,该罚单同时也是全省首张。
一直以来,许多高层民用建筑楼道及公共区域都存在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的情况。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坦洲大队表示,为提醒电动自行车车主正确停放车辆,在《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施行之前,大队已统一印制了相关条款,下发到辖区各高层民用建筑住宅小区,在各楼道进行全覆盖张贴。
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坦洲大队表示,为了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消防部门将不定期对高层建筑开展消防安全排查行动,严肃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据悉,《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在法律责任一章中新增了7项消防行政处罚,其中就包括“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