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没有在地铁站、汽车站看到过“收卡”的小广告?有没有收到过“收卡”“租卡”的短信?近日,检方在“断卡”行动中,发现了各种“天坑”:他们往往披着淘宝刷单、公司冲业绩等“炫彩”的外衣,让人根本不会将买卖银行卡跟违法犯罪联系起来。然而,一旦卖出去的银行卡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网络信息犯罪活动中,你就沦为了犯罪分子的“帮凶”,可能就要面临牢狱之灾了。对此,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进行了走访。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王纳 通讯员深检君
掉坑的打工者:打工套路深,一不小心牢房蹲
大壮(化名)来到深圳找工作,有一次在车站上看到了一张小广告,上面写着“招兼职,办理营业执照,包吃包住”,大壮心动了,拨通了小广告上的联系电话后,电话那头的刘老大告诉他,每办理一套公司营业执照和对公账户,就给大壮2000元的好处费。
接下来的几天,他被刘老大安排住在一家宾馆,白天就被刘老大带着跑银行、工商局,用刘老大教的话术应对银行、工商局,最后,大壮用自己的身份证办下来5个公司营业执照及银行对公账户,全数交给刘老大后,等来的是刘老大将自己拉黑了。
大壮没有收到一毛钱好处费,甚至连刘老大的真实身份都不知道,却因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即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因为对公账户八大件中有工商营业执照,所以大壮触犯的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
据资料显示,每年网络赌博流出去的资金高达万亿元级别,而这些钱大部分都是通过买卖的银行卡、对公账户或者第三方支付账户走账“洗白”,流出境外,难以追回。
办案检察官表示,不要以为你卖出去的一张“无资金、无场所、无员工”的“三无证照”就没有损失,一旦被犯罪分子利用,可能就会造成难以挽回的后果。所以,如果市民再看到兼职群里有“卖公司营业执照就能挣钱”的信息,还是赶紧举报+退群为妙。
掉坑的好哥们:大家是哥们,他能有什么坏心眼?
当民警将一份份银行流水单摆到小詹(化名)面前,小詹懵了,“我就是给了我哥们几张银行卡,他告诉我不会有问题的……”
据小詹回忆,几个月前一个朋友找到他,说是有个香港人在内地做生意,有些不好走账的资金,需要收几张银行卡帮忙走账,并答应每张银行卡有2000元的好处费,小詹隐约觉得把自己的银行卡交出去后有可能会被用于违法犯罪,但又不舍得这“天上掉下来的馅饼”,于是就在朋友的带领下,办了新的电话卡、银行卡、U盾。小詹的朋友把卡收走后卖给了那个香港人,自己收到了1万元的好处费后,陆陆续续给了小詹5000多元。
经查,小詹出售的4张银行卡在两个月内涉嫌违法资金走账就高达200多万元,小詹和他的朋友先后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公安机关抓获,讽刺的是,小詹口中所说的“哥们”,被问及为何不把自己的银行卡卖给他人的时候,他的回答是:“我怕会出事,我知道卖卡是违法的。”
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即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售卡”群体主观上对收卡对象可能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有一定的认识,但往往贪图小利,又存在侥幸心理,很多人在被开卡中介忽悠后,以自己的信用办理电话卡、银行卡进行贩卖,最后被法律惩处而且遭到信用惩戒以至于此后贷款、出行、就业等处处受到限制,让人十分痛心。
掉坑的“跑腿”:贪图小利,终成诈骗“帮凶”
有一男子报案,他被诈骗了,并向一陌生账户打款了5万元。公安机关通过技术手段很快锁定了账户所有人小方(化名),并将其抓获归案。原来,小方此前经人介绍,用自己的身份信息,办理银行卡并绑定了POS机交给老板,在接到银行卡有钱到账的通知后,就前往银行将钱支取出来交给老板。小方每次在取款的时候都有人在旁边跟着,并嘱咐他要前后张望,快取快走,他感觉到自己账户中支取的钱款来路不明,但因为贪图小利不肯收手,直至案发。
经查,在短短的两个月内,小方使用自己办理的银行卡在多处银行自助取款机上提取现金百余次,金额将近百万元,从中获取“手续费”8000余元。最后,小方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万元。
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即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
因此,千万不要认为没有直接参与诈骗行为就不算犯罪。在明知有关财物是犯罪所得的情况下,仍帮助转移赃款的,就涉嫌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检察官提醒:
1.账号信息保管好。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手机卡、银行卡和各类密码账户,一旦有遗失,或者发现异常,请及时到相关部门挂失并补办。
2.蝇头小利莫要贪。不要出售、出租、出借身份证、银行卡、网银U盾、微信、支付宝等涉及资金支付的卡照、证件或账户,以免造成经济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
3.及时举报要牢记。一旦发现买卖银行卡、手机卡或身份证等与身份或资金流转紧密关联的违法犯罪行为时,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配合公安机关或发卡银行做好调查取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