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警经历与所获荣誉
李权旺是广东江门人,1980年4月出生,2003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广东省江门监狱办事员、科员。2008年3月,他从江门监狱调入江门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历任治安管理和刑事侦查大队科员、四级警长。
李权旺从警18年来,无论是在监狱工作,还是在保护森林、打击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的一线,都坚定理想信念,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以出色的表现和优异的业绩赢得各级领导和广大战友的充分肯定。
特别是在打击犯罪工作中,他总是勇挑重任、冲锋在前,侦破了一大批重特大案件,共查破案件163宗,以实际行动践行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庄严承诺,为公安事业做出了积极贡献。2007年2月被江门监狱评为2006年度先进工作者,2015年2月获得江门市政府嘉奖,2017年2月荣立个人三等功,2019年“5·10”专案组荣立集体三等功(李权旺同志为专案组骨干成员),2019年荣获江门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嘉奖。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黄文生 通讯员江云轩)6月28日,江门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民警李权旺在侦办案件过程中意外坠楼,因公牺牲。
办案中不慎坠楼牺牲
近期,李权旺正在侦查一宗涉野生动物案的线索,6月27日~28日,他按照工作安排连续到涉案的江海区礼乐二路一个目标地点侦查。6月28日20时许,在结束白天疫苗接种点安保支援任务后,李权旺再次来到现场开展侦查。21时29分,市局110接报称,江海区礼乐二路某商住楼3楼平台处有人坠楼,随后证实正是李权旺。
根据调查,李权旺是在侦办案件中因事发地点地形复杂、光线较差等原因不慎意外坠楼牺牲的。当日24时许,江门市公安机关根据李权旺调查时发来的信息,在目标地点抓获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两名犯罪嫌疑人,现场查获疑似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泰加蜥蜴2只、白喉巨蜥1只、非保护蛇类3条。
李权旺在森林分局治安管理和刑事侦查大队工作了13个年头,近年来,他主要负责全市林区治安分析等工作,在日常工作中,李权旺同志大局观念强,任劳任怨地高质量完成。他乐于帮助同事,为了让异地居住的同事多与家人相聚,他时常牺牲自己宝贵的家庭聚会时间,主动帮助同事在节假日期间顶班换班。
李权旺参与破获了“天露山非法占用农用地案”“罗江森林火灾案”“大雁山滥伐林木案”“非法出售特大象牙制品案”“5·10非法猎捕、出售鹰隼系列案”以及多起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
有勇有谋破获大案
2018年5月9日,森林分局接群众举报,称江海区有人在网上叫卖鹰和隼类国家级保护动物。分局交办李权旺对线索开展分析排查,仅用半天时间,他就迅速锁定了范某有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重大嫌疑,并初步掌握了范某在江门的活动轨迹。5月10日上午,李权旺和战友们一起在范某的住处附近伏击,将其抓获,查获国家二级保护鸟类4只。
随后,李权旺又敏锐发现范某手机内藏有重大破案线索,经过缜密侦查,发现范某涉嫌多次收购、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鸟类,涉及上线和下线人数较多。案情重大,他立即将有关情况向分局领导汇报,分局成立了“5·10”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非法狩猎系列案件专案组,迅速开展侦查。
此后3个多月里,李权旺与专案组战友多次赶赴茂名、佛山、东莞、深圳及广西岑溪等地,行程达3500多公里。他有勇有谋,每次实施抓捕都冲在最前面,还曾乔装成建材推销人员进村摸清嫌疑人住所周边情况,并在多次伏击未果的情况下,采取宽严并举策略成功规劝嫌疑人投案自首。
李权旺用行动诠释了“为人民服务是我的责任”的真正内涵,铸就了一名人民警察的光辉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