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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 张露)4月15日,国家发改委官网发布消息称,自2021年3月31日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以来,国际市场油价震荡运行,按现行国内成品油价格机制测算,4月15日的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与3月31日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相比,调价金额每吨不足50元。根据《石油价格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本次汽、柴油价格不作调整,未调金额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分析称,调价周期内,“欧佩克+”决定逐步增加原油产量、海外疫情重新抬头,拉动油价下行。对于后市而言,卓创资讯预计国内主营汽油价格或仍存上行空间,幅度或在100元/吨上下,柴油价格或整体守稳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