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杜娟 通讯员冯建奎)近日,记者从全省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2021年动员部署暨2021年汛期地质灾害防御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广东计划组织实施200处大型及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治理施工,组织实施1000余处地灾隐患点专业监测和3000处中小型隐患点综合治理。
根据要求,4月中旬前要基本完成今年所有专业监测点建设任务,共计1000余处。针对中小型隐患点综合治理,各地要尽快将综合治理计划落实到具体隐患点,明确综合治理措施,特别是要尽快统筹落实所需资金,形成治理台账,加快推进项目实施,确保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治理任务。
根据自然资源部部署,今年广东将对位于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的37个县(市、区)开展1:5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估工作,具体涉及粤东西北29个县(市、区)、珠三角8个县(市、区)。近期,省自然资源厅已印发工作通知和技术要求,协调省财政在中央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下达了粤东西北地区有关县(市、区)调查评估工作经费,并要求粤东西北有关地区充分利用好省下达的专项资金,珠三角有关地区要积极筹集资金,尽快启动调查评估工作,确保12月底前完成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