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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日起全省实施接受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新政 推广统一版互联网“学法减分”线上学习措施

每个记分周期最高可减免6分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李栋 通讯员粤交警)昨日,记者从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获悉,为深入落实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接受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改革服务举措,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结合省内实际情况,决定在本月内分两个阶段推广应用统一版互联网“学法减分”线上学习措施:3月5日起,深圳、惠州、清远市作为试点城市首先推广应用;3月25日起,在全省范围正式推广应用。

  2020年1月,公安部出台《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工作规范(试行)》,实施机动车驾驶人接受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的政策,即“学法减分”政策。主要有3种减分途径,即参加网上学习考试减分,参加现场学习考试减分,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减分。鉴于疫情防控特殊情况,目前广东暂时只开通网上学习考试减分途径。

  答疑解惑

  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未满12分就可申请

  本记分周期内有2次以上满分记录,不能申请“学法减分”

  问:哪些人可申请参加“学法减分”?

  答:持有“学法减分”业务已上线城市核发驾驶证的驾驶人或交管12123用户注册地为“学法减分”已上线城市的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未满12分,不区分驾驶证准驾类型,也不区分是否为营运车辆驾驶人,均可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申请“学法减分”。驾驶人参加学习并考试合格后,在现有累积记分分值中1次减免1分(不涉及罚款减免),1个记分周期内最多可以减免6分(包括6分)。

  问:哪些驾驶人不能申请“学法减分”?

  答:在本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有2次以上满分记录,或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在上一个记分周期,机动车驾驶人有2次以上满分记录的;在最近3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者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机动车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或者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暂扣期间的;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安全技术检验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或者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学习考试时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情形的;机动车驾驶人当前周期内已减免记分满6分。

  参加“学法减分”没有次数限制

  问:参加“学法减分”有次数限制吗?

  答:没有次数限制。但是,驾驶人在1个记分周期内减免记分分值达到6分后将不能继续参加“学法减分”。

  问:可以通过“学法减分”预存分值吗?

  答:不可以。申请“学法减分”,必须在当前记分周期内有记分,且驾驶人名下没有交通违法行为记录。若当前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的,不能通过“学法减分”预存分值。

  问:每个记分周期可以减6分,是否可以理解为每个记分周期的分值提高到了18分?

  答:不是。减免记分是在机动车驾驶人现有累计记分分值中扣减,不是在处理交通违法时作不记分处理,更不能通过“学法减分”预存分值,不能将“每个记分周期可以减6分”理解为将记分周期内的满分分值提高到了18分。

  问:持有准驾车型A、B类驾驶证的驾驶人,在1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记录的,通过“学法减分”后记分为零,是否需要参加驾驶人审验教育?

  答:不需要。在1个记分周期内通过“学法减分”记分为零的,可免于参加本年度驾驶人审验教育。

  须在完成学习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申请参加考试

  问:在提交申请后,什么时候能开始学习?学习时限有什么要求?

  答:提交申请后,系统将自动核查申请人是否符合“学法减分”的申请条件,申请结果将于24小时之内通过APP消息方式告知。申请成功之日起,申请人需在3日内完成累计30分钟的交通安全知识学习,否则申请信息和学习记录自动作废。

  问:学习30分钟就可以申请考试1次,那么我可以连续学习几个小时,然后连续考好几次吗?

  答:不可以,学满30分钟之后,申请人可以选择立即考试或者继续学习。选择继续学习的,也只算作1次考试机会。一轮学习考试结束之后,申请人才能再进行下一轮的学习和考试,不能一次性累积学习时间来换取考试次数。

  问:完成1次学习后,任何时间均可申请参加考试吗?

  答:不可以。必须在完成学习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申请参加考试。

  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将加入互联网服务平台黑名单

  问:参加考试时长是多久?题目有多少?题型有哪些?答对多少题算作合格?

  答:考试时间为20分钟,每题答题时间最长60秒。系统将随机从题库中抽取20题,题型为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答对18道题及以上为合格,答错或者超时未答的题目数累计达3题的,系统自动判定考试不合格并退出考试。考试未通过的,可以在24小时内申请补考,补考以2次为限。

  问:在“学法减分”过程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将会面临什么样的后果?

  答:本次“学法减分”无效;3个记分周期内,公安交管部门不再受理其“学法减分”申请;加入互联网服务平台黑名单,3年内不得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办理公安交管业务;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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