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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友好型××”应成共识

  两会看台

  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到来,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提升,“老年友好型”一词被频频提及。近日亦有两则新闻与“老年友好型”相关,其一是记者从国家卫健委获悉,“十四五”期间,全国将建成5000个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到2035年底,全国城乡社区普遍达到老年友好型社区标准;其二是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开放大学校长袁雯带来一份题为《积极推进老有所为,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的提案,建议让老年人通过“有为”实现“有价值的所养”。

  细读这两则新闻,会发现后者其实可以成为前者的一个“解决方案”。此话怎讲?建设老年友好型社区,不仅有很多硬件要求,如对老年人住房进行适老化改造、设置社区老年人集中活动场所、完善无障碍设施等,更有不少“软件”标准,如为老年人打造教育学习平台、满足其各类娱乐休闲需求、为其提供健康管理及照护服务等。而要达到这些“软件”标准,就必须解决好由谁来提供服务这一问题。

  袁雯委员的提案,无疑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解题思路”——老年人不仅仅是被服务者,他们也可以成为服务的提供者:一位医务工作者在退休后可以选择服务社区,一位厨艺高手可以到长者饭堂一展所长,一位擅长书画之人可以在社区学堂教人书画……在建设老年友好型社区的过程中,为老年人的参与提供便利可及的渠道和机会,他们就能够老有所为,成为社会的宝贵财富。

  当然,鼓励老年人参与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解决好一系列问题。如怎样精准对接供求。不少地方尝试建立相关平台,将社区服务需求发布其上,让老年人根据自身专长、离家远近等进行选择。如怎样提高老年人的积极性。目前普遍的做法是成立“积分银行”,老年人可以将提供的服务转化为积分存储在“积分银行”中,在自身需要服务时再提取。再如怎样完善对老年人的保障。显然,我们急需探索面向老年人再就业、志愿服务等情况的保险种类。

  如今,已经有不少老年人活跃于各个社区之中。从“消极养老”,到积极地“在学习进步中养老”“在服务奉献中养老”“在经验传承中养老”“在价值创造中养老”,也体现了养老观念的巨大进步。对于养老观念的转变,要因势利导,不断拓宽老年人服务社区的参与渠道,让他们乐在“老有所为”中。

  (胡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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