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需满足的其它出让条件如下:
1.本次出让广州国际医药港AF060721地块,竞得人须配建AF060711地块的港湾,港湾堤岸防洪标准需满足200年一遇(或更高)要求,并通过广州市水务管理部门审批和验收,配建AF060711地块的港湾为公共水域,竞得人不得设置围栏。
2.本次出让用地的建筑、港湾及堤岸的设计风格和景观环境均需与周边地块保持协调统一。
3.本次配建的AF060711地块港湾,建成后应达到广州市交通、港务管理部门认可的行船泊船标准。
4.本次出让的AF060721地块中的建筑须在配建的AF060711地块港湾开挖完毕后,方可实施建设。
5.竞得人在设计主体项目及配套市政设施时,应满足广州市关于全要素设计的要求,并在实施时严格落实。为保障后期市政公共配套工程实施,竞得人若在规划道路、公共绿地等公共区域敷设临时管线,需征求主管部门意见,在后期市政公共配套工程实施时,无条件按照规划市政道路、绿化建设单位提出的要求,对临时管线进行迁改,所涉及费用由竞得人出资解决。
6.竞得人须按规划文件(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0]8984号)要求建设地块用地范围内的城市道路用地、绿地用地(AF060701、AF060703、AF060704、AF060706、AF060708、AF060714、AF060716、AF060718、AF060719、AF060722、AF060723、AF060724地块)、河涌用地(AF060709、AF060711地块)、广场用地兼容其它公用设施用地(AF060710地块),并按照该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第十六条约定的竣工时间建成并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1个月内与广州市荔湾区政府指定部门签订该地块城市道路、城市绿地等用地的建设合同,否则出让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出让合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7.拟开挖港湾水域及拟建码头工程的初步建设方案需征求广州市港务局意见。
8.拟建码头工程应依法依规报建并满足港口行业规范标准。
9.竞得人应就该地块港湾水域开挖制订疏浚土处理方案,妥善处置工程疏浚土。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具体情况及要求可参阅:《成交确认书》(样本)、《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竞买须知》及相关规划文件,规划指标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规划部门最新批复执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竞买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联合竞买的,联合体成员须全部符合竞买人资格要求,竞买申请书应列明各成员单位并签章;联合体须提交《联合竞买协议》,各成员单位为竞买及竞得后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参加竞买的,应当符合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外汇管理的规定。凡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有严重违反土地出让合同、闲置土地或有其他不良记录的,及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个人及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2021年1月29日至2021年2月18日
(二)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月29日至2021年2月18日17时
(三)缴交保证金时间:2021年1月29日至2021年2月18日17时
(四)网上挂牌时间(网上报价时间):2021年2月19日至2021年3月1日10时
(五)限时竞价时间:2021年3月1日10时起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通过广州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新系统(https://tkjy.gzggzy.cn/SignOnServlet)进行。竞买申请人必须先行办理CA数字证书,才能登录系统参加网上交易活动。
(二)《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竞买须知》《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办理指引》《广州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等相关资料竞买人可以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的办事指引中下载并认真阅读。
(三)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竞买须知》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五)本次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在网上交易系统全封闭进行,实行资格审核后置;申请人网上申请时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申请材料。申请人必须保证网上上传及填写资料的真实性。
(六)竞买人按照公告要求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取得竞买人资格。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支付,竞买保证金可以人民币、港币或美元支付。竞买保证金交纳时间以实际到达系统提示的银行账号为准。(开户单位: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详见网上交易系统提示的银行账号)
(七)网上报价不可撤回。报价和竞价环节也可通过微信绑定广州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新系统后进行,具体详见《土地竞价移动端操作手册》。
(八)网上交易结束后,竞得人于2个工作日内将竞买申请时上传的纸质材料及公告要求提交的相关原件材料递交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让方将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核,并于2021年3月9日17时前予以确认。
(九)竞得人应在接到竞得资格确认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于签订《成交确认书》当日与我局签订《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十)有关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及挂牌文件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www.gzggzy.cn)土地矿产专栏及我局网站的土地交易信息中浏览(网址:http://ghzyj.gz.gov.cn)。
六、联系方式
(一)出让方
名称: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80号
联系人:肖小姐,联系电话:83908035
(二)交易机构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邮编:510630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服务热线:
1.业务咨询:(020)28866000
2.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020)28866000
3.项目联系人:蒋先生,石小姐,联系电话:(020)28866047、28866416
4.网上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0)28866000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