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版:评论

新就业更要有“新保障”

闻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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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片由AI生成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办法(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平台企业、平台用工合作企业和劳动者各方权责。外卖员、网约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越来越多,但“灵活就业”不能等于“权益悬空”。新就业形态之“新”,可以体现在用工方式上,却不能成为弱化劳动保障的理由。把责任链条理顺、把保障底线兜牢,劳动者才能跑得安心、干得踏实,平台经济也才能走得更稳。

  (闻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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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评论 A4新就业更要有“新保障” 闻界2026-10-14 2 2026年10月14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