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文明出行大家谈”专栏自推出以来,社会反响强烈。专栏诚邀广大市民积极建言献策,共绘城市文明新图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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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实运营企业主体责任
花都区新华街福宁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李虎
当前,出行路上不文明行为时有发生,如共享电动自行车、单车随意乱停乱放,堵塞人行通道和消防通道;电动自行车私自加装雨棚和遮阳伞;电动自行车未上牌、故意遮挡号牌闯红灯。为此,我建议:
压实运营企业主体责任,在主次干道辅路、小区出入口、农贸市场、商圈、公交站点、学校等周边增设共享单车专用停车区域,完善“电子围栏”,并对未在停车区域内停车的加收调度费、限制用车权限。
加大力度整治电动自行车违规加装雨棚、遮阳伞现象,由交警定点+流动巡查:在路口、城乡接合部设检查点,依法现场拆除违规雨棚遮阳伞,对驾驶人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
加大力度整治电动自行车未上牌、故意遮挡号牌行为,由交警依托卡口、路面巡查,对无牌上路、号牌污损、故意用贴纸、胶布等遮挡号牌车辆依法扣车、罚款,区分无意污损和恶意遮挡,恶意遮挡从严从重处罚。
加强文明出行宣传引导,开展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非机动车文明出行宣讲,通过短视频、社区公告、公众号科普乱停车、加装雨棚、无牌上路的安全隐患与法律后果。营造人人遵守交通规则、人人参与文明出行的良好氛围。
(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董业衡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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