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版:评论

“无证泡茶”爆出多少“合规盲区”?

张冬梅

本文字数:853

  不久前,成都茶楼界被卷入一场“举报风波”,数百家茶楼在短时间内接连被属地监管部门告知,有举报人以茶楼提供冲泡茶等服务但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为由,举报涉事商户涉嫌违法经营。

  事件曝光后,有人立马嗅出了熟悉的味道:这跟2023年职业索赔者以“无证拍黄瓜”为由一年内向1372家店索赔的剧情何其相似?只不过这一次冲上舆论风口的,变成了“无证泡茶”。要说举报人是无中生有、没事找事,倒也不尽然。根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茶楼现场用热水泡茶属于自制饮品制售,属于餐饮服务范畴,应该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泡茶还需办证,这确实击中了不少人的“知识盲区”。在被举报之前,很多涉事茶楼的经营者对“持证泡茶”的规定毫无概念。多年来,“只泡茶、不办证”的模式也成为行业共识和经营常态。从这个角度来说,商户依托行业惯例规范经营,无主观违规牟利意图,社会危害性相当有限,大多是无心之失。这与刻意规避监管、恶意违法经营的行为有着根本区别。

  但“无证泡茶”既然违规,就不能放任不管。不过“一刀切”从严处罚,罔顾客观实际,显然也不合理。对此,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调查取证、分析研判后,要求商户限期整改、认定“首违不罚”,事件得以平息。通过“排查+指导+帮办”,也让不少商户补齐了合规短板。既守住法律底线,又体谅行业难处,还打击恶意索赔,这种“柔性执法”被业内和网友称为“教科书式处置”。如果说兼顾法治刚性与治理柔性,为破解“无证泡茶”问题提供了最优解法,那么“还有多少行业合规盲区”就是此次风波留下的未竟之问。

  近年来,“普遍性违法、要挟式举报”的恶性循环一再上演,问题出在哪?有人抨击职业索赔人针对“拍黄瓜”“卖豆腐脑”“售卖红牛保健品”等行业常见瑕疵进行“精准围剿”。但说到底,还是实际运营与法律规定出现了脱节、行业惯例与标准条款存在着偏差。而这恰好又被职业打假人、恶意索赔者利用。此次“无证泡茶”风波,无疑也为各行各业扫除“合规盲区”提了个醒。全国很多地方都有类似成都茶楼的小本经营业态,其中还存在多少合规漏洞?这值得重视、值得深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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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评论 A4“无证泡茶”爆出多少“合规盲区”? 张冬梅2026-05-27 2 2026年05月27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