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杜娟)5月21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广州市转办第十二批群众举报件34件(包括重点举报件1件),其中越秀区1件,海珠区2件,荔湾区2件,天河区4件,白云区7件,黄埔区4件,花都区2件,番禺区3件,南沙区2件,从化区2件,增城区4件,市直部门1件。
按照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要求,该批信访举报件已于当日全部交办相关区和市直部门,整改和处理情况将按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
此外,截至5月21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广州市的第三批18件信访件中,已办结2件,阶段性办结6件,正在办理中10件。相关群众举报件将持续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要求加快推进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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