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杜娟)5月19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广州市转办第十批群众举报件26件(无重点举报件),其中越秀区1件,海珠区2件,荔湾区3件,天河区3件,白云区4件,黄埔区1件,花都区1件,番禺区6件,从化区2件,增城区3件。
按照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要求,该批信访举报件已于当日全部交办相关区和市直部门,整改和处理情况将按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
此外,截至5月19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广州市的第一批11件群众举报件中,已办结3件,阶段性办结4件,正在办理中4件。相关群众举报件将持续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要求加快推进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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